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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明年2月1日起实施 志愿者服务时间可换取社区服务

2015-11-27荆楚网

  湖北日报讯

  (记者翟兴波、通讯员朱博)当志愿者身陷困境时,可用累积的志愿服务工时无偿换取他人的社区服务。昨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该《条例》将于明年2月1日起实施。

  为鼓励更多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我省将实行注册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和志愿服务工时换取社区服务制度。这意味着,提供志愿服务可与享受志愿服务相挂钩,志愿者可以凭本人的志愿服务记录,优先享受社区照顾、社区养老、社区互助等公共服务和自助互助服务。目前,我省有志愿者700余万人,志愿服务组织19000余个。

  作者:翟兴波 朱博

责任编辑: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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